「我剛成為美國公民、拿到美國綠卡,或今年開始符合美國稅務居民身分,第一次要報美國稅,到底要從哪裡開始?」
「我以前都住在台灣,薪資、銀行帳戶、股票也都在台灣,這些是不是也要申報?」
對第一次接觸美國稅務的人來說,美國報稅制度往往比想像中複雜。
尤其原本長期住在台灣、主要收入及資產都在海外的人,最容易忽略的是:
美國稅務可能不只看美國境內的收入。 美國公民及符合條件的美國稅務居民,原則上需要依美國稅法申報全球所得;居住在海外並不會自動免除美國的申報義務。
一、誰可能需要申報美國稅?
第一次報美國稅之前,最重要的第一步不是急著找表格,而是先確認:
「我在美國稅法下到底是什麼身分?」
常見的三種情況包括:
① 美國公民
美國公民原則上不論居住在哪個國家,都受到美國全球所得申報規則的影響。
即使長期住在台灣,只要符合申報門檻,仍可能需要提交Form 1040。
② 美國綠卡持有人
綠卡持有人通常會因 Green Card Test 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因此原則上與美國公民一樣,需要申報全球所得。
但如果是剛取得綠卡的第一年,還需要進一步確認美國稅務居民身分從哪一天開始,不能直接把整年度都當成美國稅務居民處理。
③ 美國稅務居民
即使不是美國公民、也沒有綠卡,也可能因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實質居留測試)**等規則成為美國稅務居民。
一旦符合美國稅務居民的條件,通常就會受到與美國公民類似的全球所得申報規則。
因此:
「我不是美國公民」並不代表一定不用報美國稅。
二、第一次報美國稅,通常從Form 1040開始
對大多數美國公民及美國稅務居民個人而言,主要的聯邦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是:
Form 1040 – U.S.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
申報時可能需要整理:
- 薪資
- 獎金
- 利息
- 股利
- 股票交易
- 租金收入
- 自營業收入
- 海外所得
- 其他應申報收入
因此,如果你的收入全部來自台灣,也不能因為「沒有美國收入」就直接認定不用報。
美國公民及稅務居民原則上是以全球所得為基礎進行美國所得稅申報。
三、第一次取得美國身分,不代表整年度都一樣
這是「新鮮人」特別容易忽略的問題。
例如:
小明原本長期居住台灣,2026年取得美國綠卡,之後開始在美國居住。
這時候不能單純說:
「2026年拿到綠卡,所以2026年所有收入全部按照全年美國稅務居民處理。」
綠卡持有人的美國稅務居民起始日,會依取得綠卡及實際在美國的情況判斷。IRS也針對新移民的 residency starting date 有明確規定。
因此,第一次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的年度,可能需要特別評估:
- 美國稅務居民開始日期
- 年度內取得的收入
- 美國境外期間的所得
- 是否涉及Dual-Status相關規則
第一次報稅的年度切點非常重要。
四、台灣薪資也需要申報嗎?
可能需要。
例如:
小明原本住在台灣,在台灣工作並取得薪資,後來成為美國公民或美國稅務居民。
這時候很多人會問:
「薪水是在台灣賺的,而且台灣已經繳過所得稅,還需要報美國嗎?」
通常仍需要先確認是否屬於美國全球所得申報範圍。
不過:
需要申報,不代表一定要再繳一次同樣的稅。 如果同一筆所得已在台灣繳納符合條件的外國所得稅,可能可以透過 **Foreign Tax Credit(FTC,外國稅額抵免)**等機制減輕雙重課稅。美國公民及海外居民也可能依條件適用其他海外稅務優惠。
五、Foreign Tax Credit是什麼?
如果你已經在台灣針對某些所得繳納所得稅,美國稅法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能允許申請Foreign Tax Credit。
常見的相關表格為:
Form 1116 – Foreign Tax Credit
簡單來說,就是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將部分已支付的外國所得稅納入美國稅務計算,以降低雙重課稅的影響。
但要注意:
台灣繳多少稅,不代表美國就一定可以一比一全部抵掉。 實際可抵免金額仍需依美國稅法計算。
六、人在台灣,還可能涉及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如果你長期在海外工作,也可能聽過:
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FEIE)
這項制度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排除一定額度的符合資格之外國工作所得。
但它並不是:
「人在台灣 → 所有海外收入都不用繳美國稅。」
FEIE主要針對符合條件的 earned income,而且需要符合相關資格,例如Foreign Tax Home及Bona Fide Residence Test或Physical Presence Test等要求。
因此:
- 薪資 → 可能符合
- 自營業所得 → 可能符合
- 股利 → 通常不是earned income
- 利息 → 通常不是earned income
- 股票資本利得 → 通常不是earned income
是否適用,仍需要依個案判斷。
七、海外銀行帳戶也可能需要申報FBAR
這是第一次報美國稅最容易漏掉的項目之一。
假設你在台灣有:
即使這些帳戶沒有產生任何應稅收入,也可能產生FBAR申報義務。
一般而言,如果符合條件的海外金融帳戶在一年中任何時間的合計最高價值超過10,000美元,就需要進一步評估FBAR。
FBAR使用:
FinCEN Form 114
而且它不是跟Form 1040一起直接提交給IRS,而是透過FinCEN的電子申報系統提交。
所以:「1040報完了」不代表海外帳戶申報就全部完成。
八、除了FBAR,還可能需要Form 8938
另一個常見的海外資產申報表是:
Form 8938 – Statement of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
Form 8938與FBAR都涉及海外金融資產,但兩者的:
並不完全相同。
因此,不能因為:
「FBAR不用報,所以8938也不用報。」
也不能反過來這樣判斷。
符合條件的美國公民及稅務居民,可能需要依其居住地、婚姻及申報身分等因素,判斷Form 8938的適用門檻。
九、如果有台灣股票、ETF或基金,要特別注意
第一次報美國稅時,如果你原本已經在台灣投資多年,也不要只整理「今年賺多少」。
還需要確認投資商品在美國稅法下的性質。
例如部分非美國註冊的基金或ETF,可能涉及:
PFIC(Passive Foreign Investment Company)
如果屬於PFIC,可能需要進一步評估:
Form 8621
以及相關的美國稅務處理。
因此,如果你原本在台灣就已經累積不少ETF、基金或其他投資,第一次報美國稅前最好先進行完整盤點。
十、如果我有台灣公司呢?
如果你不只是一般上班族,而是:
- 台灣公司股東
- 公司負責人
- 家族企業股東
- 持有海外公司
第一次報美國稅時,更需要注意海外公司申報。
例如符合特定條件的美國公民或稅務居民,可能涉及:
Form 5471
如果台灣公司同時涉及特定外國公司規則,還可能延伸到其他美國稅務議題。
所以:
「公司在台灣、沒有把錢匯到美國」不代表一定沒有美國申報義務。
這也是為什麼企業主第一次報美國稅,通常比單純海外受薪者複雜許多。
十一、第一次報美國稅,要準備哪些資料?
建議至少先整理以下資料。
所得資料
- 美國W-2
- 1099系列表格
- 台灣薪資及扣繳資料
- 利息及股利
- 股票交易紀錄
- 租賃收入
- 自營業收入
海外資產
- 台灣銀行帳戶
- 證券帳戶
- ETF/基金
- 台灣公司
- 海外房地產
- 其他金融資產
身分及稅務資料
- SSN或ITIN
- 綠卡取得日期
- 美國入境及居住資料
- 過去美國報稅紀錄
- 台灣已繳所得稅資料
資料越完整,越容易在第一次申報時一次盤點出可能涉及的海外申報義務。
十二、第一次報稅最容易犯的5個錯誤
❌ 錯誤1:只申報美國收入
美國公民及稅務居民原則上需要申報全球所得。
❌ 錯誤2:台灣已經繳稅,所以美國不用報
台灣已繳稅可能可以透過Foreign Tax Credit等方式減輕雙重課稅,但不代表可以完全不申報。
❌ 錯誤3:1040報完就全部完成
海外銀行及金融資產可能還有FBAR、Form 8938等申報義務。
❌ 錯誤4:台灣ETF跟美國ETF一樣
部分海外基金或ETF可能涉及PFIC規則,不能直接用一般美國股票的方式處理。
❌ 錯誤5:拿到綠卡就直接把全年當美國稅務居民
第一次取得綠卡或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的年度,需要確認稅務居民開始日期及相關規則。
十三、第一次報美國稅,可以先做這5個步驟
STEP 1|確認美國稅務身分
確認自己是:
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美國稅務居民
並確認適用年度及稅務居民起始時間。
↓
STEP 2|整理全球所得
整理:
薪資・獎金・利息・股利・投資・租金・海外收入
↓
STEP 3|盤點海外資產
確認:
銀行・證券・ETF・基金・房地產・公司股權
↓
STEP 4|確認海外申報
評估是否涉及:
FBAR・Form 8938・Form 1116・Form 2555・Form 5471・Form 8621
↓
STEP 5|完成Form 1040
整合所得、扣除額、稅額抵免及相關海外資訊申報,完成年度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
十四、人在海外,報稅期限也要注意
一般日曆年度納稅人的Form 1040申報期限通常是隔年4月15日。
符合條件、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美國公民及居民,通常可以享有自動兩個月的申報期限,因此一般會延至6月15日;若仍需要更多時間,也可以依規定申請額外延長。
但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
延長申報期限,不等於延長繳稅期限。
如果有應繳稅款,延長報稅並不代表可以無限期延後繳稅,未依規定繳納的稅款仍可能產生利息。
結語|第一次報美國稅,最重要的不是急著填表
對剛成為美國公民、取得綠卡,或開始符合美國稅務居民身分的人來說,第一次報稅最容易產生的誤解就是:
「我只要把美國收入拿去報就好了。」
但實際上,美國稅務可能涉及:
全球所得+海外金融帳戶+海外投資+海外公司+其他海外資產
除了Form 1040之外,也可能需要評估:
FBAR、Form 8938、Form 1116、Form 2555、Form 5471、Form 8621等不同申報表。
而且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
單純的海外受薪者、海外投資人、台灣企業主,以及持有大量海外資產的人,第一次報美國稅的複雜程度可能完全不同。
因此:
第一次報美國稅,不只是「填一張1040」,而是先確認完整的美國稅務身分、全球所得及海外資產。
S.R. International Tax & Wealth 專注於美國個人稅務、海外資產申報及跨境稅務服務,由專業美國會計師協助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及美國稅務居民釐清第一次美國報稅所涉及的申報義務。
如果你是剛取得美國綠卡、剛成為美國公民,或今年開始符合美國稅務居民身分,且過去長期持有台灣收入、投資或其他海外資產,建議在正式申報前先進行完整盤點,避免第一次報稅就遺漏重要的海外申報義務。